8月10日,记者获悉,河南省畜牧局近日下发做好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免疫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制定了《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从2017年秋季开始,在家禽免疫H5亚型禽流感的基础上,全面开展H7N9免疫。
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对保障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面开展H7N9免疫,涉及全省所有鸡、鸭、鹅,以及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和珍禽等。对进口国(地区)有要求且防疫条件好的养殖场(户),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途的家禽,报请省畜牧局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根据通知,各地要切实组织好免疫工作,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相关疫苗生产企业,尽快调整疫苗采购供应计划,在2017年秋季统一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替代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二价或三价灭活疫苗,对家禽实施免疫。鼓励“先打后补”试点养殖企业自主采购H5+H7二价灭活疫苗。
实施免疫期间,各地要严格落实档案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完整、准确、详细记录免疫信息,确保免疫工作可追溯。
通知要求,加强疫苗监管和活禽跨省调运监管,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加强疫苗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的查处力度。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实施调运检测出证制度。对已按规定进行H7N9免疫、需跨省外调的活禽,按规定开展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