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下达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豫牧医〔2017〕11号)安排部署,8月9日至8月10日,新乡市动监所抽调专人根据抽样品种、数量等要求,科学合理选择采样地点,抽取生猪屠宰企业2家,养殖企业4家,生鲜乳生产企业2家,现场抽样55批(其中猪肉10批、鸡肉15批、牛奶20批、鸡蛋10批),并及时将样品送至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兽药残留检测,圆满完成了新乡市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送样任务。
近日,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下达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豫牧医〔2017〕11号)安排部署,8月9日至8月10日,新乡市动监所抽调专人根据抽样品种、数量等要求,科学合理选择采样地点,抽取生猪屠宰企业2家,养殖企业4家,生鲜乳生产企业2家,现场抽样55批(其中猪肉10批、鸡肉15批、牛奶20批、鸡蛋10批),并及时将样品送至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兽药残留检测,圆满完成了新乡市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送样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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