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5个配套规章开始实施。然而就在短短两周时间内,几则有关百草枯的新闻被多家行业媒体转载。先是有媒体曝光国家明令禁用的百草枯水剂在云南临沧市等多地公开售卖,紧接着8月8日,山东省农业厅下发整顿通知,决定对以百草枯为重点的禁限用农药开展大检查,第二天济南市农业局紧急通知,要求必须实名购买百草枯,随后海南一农户用了3瓶百草枯被罚3000元引发业界热议。
分析后不难得知,不少当事人存在着很大的侥幸心理,认为所在的农村地区“山高皇帝远”,新农药管理条例就是政府用嘴说说而已,大家都在卖违规产品,法不责众。
出于人力等原因限制,农村地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但这并不意味着乡、镇等基层农村地区可以为所欲为。农户林某在今年6月中旬从一个农药推销员处购进了5瓶违禁农药百草枯(水剂),但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当他擅自使用3瓶水剂后便接到了当地农业局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像林某这些已经习惯于想当然的经销商和农户,海南省农业执法部门的做法给他们生动地上了一堂课。
有些人可能会问:不是还有很多地区仍在公然销售违规产品吗?执法部门管得过来吗?笔者认为,随着手机拍照、微信等现代通信工具的普及应用,农村地区与周边城市甚至是省外地区的距离在逐渐缩小,即使发生在偏僻地区的事情,但只要人们动动手指,全国皆知也未必很难,与其抱有侥幸心理,倒不如坦坦荡荡做事。
人们常常自我安慰说:只要不出事儿就行!但农药这个产品有些特殊,用不好很容易出事儿,国家之所以禁止、限制使用某些农药产品,就是之前出现过不少致死或导致重大损失的“大事儿”。既然卖农药是为了获利,就不应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否则一旦出现误服、用百草枯害人等恶性事件,岂不是引火烧身?
而说到执法部门查处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人们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整箱的违规产品被执法人员没收以及当事人喊冤叫屈的画面,但笔者认为禁用并非简单的一禁了之,如何得到当事各方的支持和理解,最大程度上减少执行阻力考验着执法部门的智慧。
长期使惯的某种农药产品突然被禁限用,农户接受起来要有个过程,农户在生产中很看重农药的使用效果,而往往禁限用的农药产品既便宜、效果也不错,不讲清原因就强行禁止可能得到相反的效果。为此,主管部门在前期宣传中要做好、做足农户的思想工作。
俗话说:办事要因势利导,禁限用农药工作亦是如此。要想在执法过程中减少阻力,给农户、经销商留有余地,做好替代产品的研发储备显得很重要。有农户反映:不用高毒农药,地里的病虫草害打不住!有的其他产品也不错,但太贵了,用不起!有关部门在执法时切莫对他们合理诉求不闻不问,正所谓“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要打开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