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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大范围 更好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2018-06-29   来源:人民日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近日,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河北省石家庄等50个地市、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被确定为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

明年底前基本摸清农村集体产权家底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中央要求各地把清产核资搞实,把权属关系理清,把集体资产管好,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要求。对此,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表示,把这项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先搞清楚到底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归属谁。“这个问题不搞清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无法向前推进,也会引发很多矛盾。”

其次,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最后,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各项制度,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让农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利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当前,一些地方存在农村集体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集体资产被挪用、侵吞、贪占等问题,农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解决。

农村的集体资产包括3类,一是资源性资产,二是非经营性资产,三是经营性资产。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不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是3.1万亿元。在统计的55.9万个村中,经营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1/4。

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任务完成

2015年,29个县市区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3年来,各项试点任务全部完成,取得了预期成果。29个试点县市区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1125.6亿元,确认集体成员918.8万人;13905个村组完成改革,量化集体资产879亿元,累计股金分红183.9亿元。试点改革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试出了经验,试出了办法,试出了路径。

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安徽天长市实行股权证书统一发放、统一内容、统一登记,以户为单位向持股成员颁发记名股权证书。各试点县市区均明确成员凭股权证书参加集体收益分配,把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权落到实处。广东佛山南海区所有涉农村(居)、村民小组均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2015年实现可支配收入73.37亿元,其中用于股份分红40.62亿元,分红比例达55.36%,78万名社员股东人均分红5172元。

加快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江西余江县、新疆沙湾县等11个试点县市区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打造多级产权交易网络体系。山东昌乐县整合镇街和社区资源,增设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我国今年将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从实际出发进行改革。

对专门立法的需求愈加迫切

有法律地位,没有法人资格,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以来面临的现实难题。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登记赋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迫切需要。

明确登记赋码管理部门,严格登记赋码对象。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管理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而成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组、村、乡(镇)三级。

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开户。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程序从县级登记赋码管理部门取得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好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作用。

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越来越频繁,对专门立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韩俊表示,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将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立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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