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按照省畜牧局《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豫牧办〔2018〕19号)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2018年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此次案卷评查采取各县(市、区)自评和市支队抽查的方式,对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全市共办理的82起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6月20日—22日,市支队对抽取不同案由的20份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动物卫生监督类案卷5份,兽药类案卷4份、饲料类案卷3份,畜牧类案卷3份,屠宰案卷2份,诊疗类案卷3份。抽取案卷逐案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违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裁量标准、执法文书规范性、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评析和评查,剖析问题原因,并形成案卷评查意见,明确整改要求。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办案水平和案件制作质量,为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执法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