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农牧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继续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目前,实施方案已印发,行动正式启动。
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三大活动、聚焦三大管理。三大活动:一是持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取缔问题屠宰企业。加快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为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二是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通过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全市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能力,规范畜禽屠宰行为,提升畜禽屠宰标准化水平。三是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活动。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核查相结合、定期巡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三大管理:一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屠宰加工管理标准体系手册并严格执行。鼓励屠宰企业申请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质量管理体系(ISO)等认证,不断提升屠宰企业管理能力。二是落实屠宰质量规范管理。从质量安全要求、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生猪入场管理、屠宰过程管理、产品出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规范屠宰企业建设运行。全面推进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提升屠宰行业发展水平。三是落实重点目标管理。 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强化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监管。 强化“代宰”行为管理,有“代宰”业务的屠宰企业,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等行为。
此次“扫雷行动”在巩固往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证屠宰等违法行为,以落实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我市生猪屠宰环节猪肉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