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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农业(2018)第132期(总第1933期):省农业厅对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导
2018-08-27   来源:局办公室

8月23日至24日,省农业厅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督导组第四组组长刘勇一行3人对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督导。23日下午督导组一行首先来到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获嘉县,听取了获嘉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到照镜乡东彰仪村与群众进行了座谈;24日,督导组通过召开督导汇报会听取了全市及各县(市、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汇报,随后来到红旗区留庄营新村、卫滨区洛丝潭村、新乡县大召营村与基层干部群众详细座谈并查看有关资料,对填表细节问题进行了提醒指导。

督导组一行对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新乡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对于我市下步工作的开展,省农业厅第四督导组提出了希望与要求:一是工作中要有全局眼光。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要统筹兼顾,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工作不要怕繁琐、不要怕暴露矛盾,遇到问题一定要经过规定程序解决,只要是出于公心,工作一定可以做好。三是要加快推进工作进度。要继续加强对工作的重视,确保按照省里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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