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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产融合应抓好四个关键点
2018-09-10   来源:农民日报

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了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互为交叉的融合发展之势,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但从总体上看,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存在融合主体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偏弱,融合层次融合度不高、利益联结不紧等问题。如何适应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加快培育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将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融合发展优势,成为推动县域发展的新课题。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是一致的。一方面,农业具有多种功能,除传统生产功能外,产品加工、观光体验、健康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的潜力很大。三产融合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对农业这些功能的深挖拓展、延伸放大。另一方面,三产融合发展态势,正是在破解当前农产品“大路货”供过于求与优质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中形成的,它从供给侧入手,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开发种类更多、功能更齐、品质更优的产品,推动农业发展由总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显然,这种融合发展,是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而且大大拓展了农业发展空间,为县域特别是农业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为此,政府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抓住我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跳出农业看农业、谋农业、干农业,努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拉长农业价值链,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找准产业融合点。找准融合点,产业融合才有生命力。要坚持以工业理念、互联网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与产品加工、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在做“精”农业、做“强”加工业、做“特”第三产业上下功夫,在农工、农旅、农商和种养加销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上做文章,在提升农业发展质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上见实效,让先进要素、技术创新在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紧密交融、互相促进,发展农业内部重组融合、产业链条延伸融合、三次产业交叉融合等形式多样的融合模式。

培育融合支撑点。产业融合发展的层次、水平,关键取决于市场主体的带动力。当前,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够,自我发展能力、市场竞争力较弱,带动力不强,同时面临人才、用地、融资、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等方面困难。要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发挥资源聚集效应,引领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商资本是以工补农、以工促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要鼓励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参与乡村建设,促进工商农联合协作发展,拓展产业融合的边界。农民始终是兴农强农的主体,要支持激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创业创新,拓宽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的渠道。

把握政策着力点。农村三产融合是新生事物,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要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简化市场准入、审批等手续,建立健全融合发展推进机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政策支持,在用地、用电、用水方面及财税、产业、信贷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等人才培养力度,打破要素瓶颈,激发市场主体参与融合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搭建农村技术交流、创业、金融等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和融资服务。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加强水电路网桥以及连片土地的高标准农田等基础建设。

扎牢利益联结点。产业融合发展的背后是相关方利益的联结。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是融合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不能把农民抛在一边。要按照兼顾各方利益,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建立联结紧密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市场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生产订单合同、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分红等多样的利益联结方式,使各方合理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红利。

总之,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作为县域发展的新趋势,既要遵循市场规律,更要发挥好政府作用,由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各方共同努力加以推进,最终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紧密联结、三产融合协调的发展新格局,使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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