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厅印发了《河南省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全省共有37个项目实施县。我市争取到项目县3个,项目资金达745万元。其中延津县是连续第二年实施的项目县,项目资金323万元,原阳县、卫辉市为新增项目县,项目资金分别为211万元。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坚持向果蔬优势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产区、贫困地区、“四优”区域倾斜;坚持集中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坚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倾斜。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本着“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主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建设贮藏窖、冷藏库和烘干设备等设施,改善果蔬等种植产品的贮藏条件、延长贮藏时间,减少产后损失、实现错峰销售。为促进农民创新创业增加收入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