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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整治整改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8-10-31   来源:市经作站

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迫任务,提升政治站位、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迅速行动。10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武胜军同志、办公室主任陈艺平同志、副主任韩喜国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西工区管委会分管农业负责人、农牧(农委)局长(主任)参加了会议。

陈艺平同志通报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阶段情况。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第一阶段排查任务已按时完成。总体来看,我市大棚房问题没有大面积蔓延,形势总体可控,第一阶段的排查为整治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韩喜国同志对整治整改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一要继续做好摸排工作。针对前期排查中忽略的“大棚房”以外的采摘园、农家乐、农业观光园等其他农业设施项目,进一步做好排查。二要集中精力做好整治工作。整治标准为拆除复耕、恢复土地原状、消除违法状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非立案方式拆除复耕、立案查处、完善手续等措施,严格验收标准。三要通力协作,明确责任。查处复耕是清理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组织好整治整改工作。

武胜军副市长对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强调和要求。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完成整治整改任务。把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和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推进,抓好落实。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承担整治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国土、农业等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配合,务求取得实效。第二阶段查处整治以国土部门为主,农业等部门配合完成。三是依法惩治惩处,严肃执纪问责。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清理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涉嫌腐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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