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是灭绝式的捕捞方式,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打击电鱼活动,保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8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提出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电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这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渔政部门于2019年1月17日开展了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1月17日下午2点30分,新乡市农业农村局由宋贻亮副局长带队,会同沿黄原阳,封丘,平原新区渔政部门,同时联合辖区公安部门集中开展了黄河干流新乡段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市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从辉县、卫辉两市抽调执法人员参与了此次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中心任务是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安定、稳定。行动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40余人,共清理疑似船舶3艘,查处非法电捕鱼案件一起,暂扣非法捕渔船一艘,收缴非法捕鱼设施3件。
为开展好此项活动,新乡市各级渔政管理部门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坚持以高度责任感抓好打击电鱼专项行动,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办法治本,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电鱼非法捕捞行为,依法清理各类违禁渔具,严查一批非法捕捞案件,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捕鱼设备、非法捕捞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渔业环境和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