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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跨越助推河南“三农”迈向“强富美”
2019-09-02   来源:河南日报

8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系列主题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0年来,亿万中原儿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砥砺前行、务实重干,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出彩中原奋力迈进。

“具体来说,这70年,河南农业发展、农村面貌、农民生活、城乡关系、农村改革实现五个重大跨越。”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申延平说。

农业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70年来,河南农业“压舱石”的作用越发凸显。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有力地印证了这一点:1949年全省粮食产量142.8亿斤,1978年增长到419.4亿斤,2018年跃升至1329.8亿斤,2018年比1949年增长8.3倍。人均粮食占有量由1949年的171公斤,增加到2018年的609.7公斤。

这些年,我省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变“望天田”为“吨粮田”,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163万亩,小麦、玉米等多个品种培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农业科技贡献率居全国第一方阵,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7%以上,粮食产能大幅提升。

这些年,我省以“四优四化”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质小麦、花生种植面积均居全国第一位,畜牧业产值居全国第二位,优质绿色农产品比重持续增加,农业供给质量大幅提升。

这些年,我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250家,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全省工业的第一大支柱产业,涌现出了双汇、思念、三全、好想你等一大批全国知名企业。河南已成为全国第一粮食加工大省、第一肉制品大省,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

农村面貌由贫穷落后向繁荣振兴跨越

近年来,我省坚持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全省85%的县市实行城乡一体化保洁,8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群众对村庄环境的满意度连续3年达80%以上。积极开展“厕所革命”,做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2018年全省完成200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今年将再完成300万户。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正有序开展,将按照“四美乡村”标准打造1000个示范村,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整体提升。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累计建成“四好农村路”3.8万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23.12万公里,今年将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通客车。全省85%的村用上了自来水,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一幅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画卷,正在中原沃野上不断铺展,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不仅吸引了大量农民工返乡创业,还成为城里人向往的休闲旅游地。

农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向全面小康跨越

从温饱不足到吃穿不愁,从“一穷二白”到脱贫致富奔小康,70年来,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7年超过城镇居民,2018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831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3∶1。

“钱袋子”鼓起来了,农民消费水平也持续提升。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10392元,比2012年增加5360元。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全省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2.32辆、空调94.28台、移动电话262.71部。

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享受到和城市人一样的公共服务。

城乡关系从二元分割向融合发展跨越

从过去农业养育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再到今天推进融合发展,河南城乡关系正在重塑。

我省从户籍上真正打破城乡“边界”,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零门槛”,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推动外来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新增城镇人口1233万,发放居住证230万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我省大力缩小工业品和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农村改革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深化跨越

我省坚持把农村改革作为解决农村社会基本矛盾的关键一招,着力破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弊端,不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新活力、注入新动能。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全省适度规模经营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62%。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我省是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省份,全省99.25%的行政村完成清产核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全面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持续受益。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目前,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8万家,其中家庭农场5万家、农民合作社18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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