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向全体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再立新功、作出表率。
我市作为受表彰城市,被颁发“全国文明城市”牌匾。市委书记张国伟参加了表彰大会。
新乡各界群众欢欣鼓舞,纷纷表示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干好本职工作,做好示范引领,成为新时代的弄潮儿。
张国伟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新乡跨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我们要珍惜荣誉,以新气象、新作为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结合新乡实际,提出“双修一养”(城市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和文化滋养)的创建指导思想,坚持“五化合一”(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和文化)的创建路径,秉承以“钉钉子”精神用脚步“丈量”城市文明的创建理念,运用“点线面”一体化和“上中下”一眼净的创建办法,把握常态化制度化创建不动摇,推动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取得了阶段性创建成果。
渠东办事处四排房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松梅告诉记者:“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奋发进取、艰苦努力的成果,是我市长期坚持‘新乡是咱家,创文为大家’,努力实现‘双修一养’目标所取得的显著成绩。”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和衡量城市整体文明水准的综合性荣誉,是一个城市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和无形资产,对城市的繁荣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战略意义、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等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最终确定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新时代,新乡正站在崭新的起跑线上。
让我们继续同心协力、奋发前行,借助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通过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以法治城,努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新乡、文化厚重的新乡、和谐宜居的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