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强调,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在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同时,增设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意见》提出,要创新评价机制,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不同专业、不同层级的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组评价,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激励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