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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农业农村局聘用第三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2020-06-30   来源:局农田建设科 市农开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对“聘用第三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意向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一、项目名称

聘用第三方参与新乡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组织专家对新乡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1.成立项目验收组。组织相关专家成员成立项目验收组,制定验收流程和标准,准备验收评审要点、单项工程验收表、验收评审意见表等工作资料。

2.竣工验收。(1)组织外业组专家进行实地核查,对施工标准与规划设计的一致性,工程建设质量合规性,工程变更合理和必要性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对专家意见进行记录汇总;(2)组织内业组专家进行资料审核,对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规范性,项目批复、招投标管理的规范性,施工标准与规划设计的一致性,变更程序规范性,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建后管理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对专家意见进行记录汇总;(3)记录、汇总专家意见及评审结论,并反馈各项目参建单位。

3.竣工复验。对项目竣工验收中提出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分外业和内业逐项复核整改情况。

(二)对2020年项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服务。

1.项目实施阶段

(1)资料管理。督促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并跟踪管理,汇总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等情况,做好资料汇编和存档;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要求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益等信息进行汇总和系统录入检查。

(2)现场监管。对各县(市、区)施工工程质量进行把控,定期到各县(市、区)项目施工现场,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进行整改。

(3)变更管理。对按照相关规范需要报市级审批的工程变更,要组织专家,对项目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工程标准进行评审、论证并形成结论。

2.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具体承担任务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内容一致。(如省农业农村厅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3.上图入库阶段

对项目实施后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进行审核。结合新乡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数据成果,对各县(市、区)填报的建设范围、建设质量和后期管护等上图入库情况进行审核。

4.其他相关工作

要求企业派驻一名技术人员驻场,负责实施阶段、竣工后项目资料汇总,配合业主进行实施阶段外业核查,并及时处理技术服务过程中各项工作。

三、预算金额

项目总额十五万元。

四、质量要求

按照《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市级评审、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符合省级各项工作标准。

五、资格条件

1.第三方机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三方机构须具备测绘甲级、工程勘察和农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第三方机构应承担过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业绩。

六、有关要求

询价单位可于2020年6月30日、7月1日和2日,每天8:30-17:30(工作时间)通过电话的方式,咨询有关事项和进行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及时发至我局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接受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张杰  18695919762   

电子邮箱:xxsnkb@163.com

 

2020年6月29日

 

附件:新乡市农业农村局聘用第三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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