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出台一周年之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了解各地学习贯彻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好《条例》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重农强农的行动优势,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到党管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贯彻落实好《条例》,有利于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议强调,要坚持用《条例》指导党的“三农”工作。准确把握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扎实实地为民办事、为民造福。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乡村振兴政治保障。统筹推进党管农村工作主要任务,创新支持政策,强化落实力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统筹推进乡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干事创业。加快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为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撑。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和学习贯彻《条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轮训、宣传解读、召开研讨会等方式,让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条例》。认真抓好《条例》落实,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找差距找不足,切实加强问题整改,确保农村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条例》纳入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推动市县党委政府落实好《条例》。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主持座谈会。中宣部副部长傅华、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主任陈理、广东省委常委叶贞琴等在座谈会上发言。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办公厅主任广德福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