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市农业农村局按照《2020年新乡市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对辉县市、原阳县、卫滨区等7个县(市、区)的70多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规模化生产主体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抽查。共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等样品78个,抽查结果显示,合格样品77个,不合格样品1个,合格率为98.7%。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通报了农产品生产者所在县,当地农业农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县刘某生产的农产品检出禁用兽药,违法的主要证据及相关证明齐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已构成违法,刘某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确认。当地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责令刘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我市下发农产品质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成立“利剑”行动工作组,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问题,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33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991个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4起,涉案金额1.5万元,开展监督抽查1592批次,合格率达98%,指导培训327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298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