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全市自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在黄河干流、淮河干流实行禁渔期制度;自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在漳卫河实行实行禁渔期制度。在此期间,禁止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
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12345公共热线服务平台转办违法线索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赴牧野区北环路共产主义大桥附近进行实地执法检查。经与举报人沟通及仔细排查后,在北环路共产主义大桥东侧发现有人为设置的禁用渔具地笼7个,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拆除,现场未发现非法捕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同时在岸边明显位置张贴了禁渔期通告,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禁渔期制度,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非法捕捞行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将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