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规范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将严格依法设定“红线”,加强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规范管理对象,针对招标人(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机构)两方面主体,要增强各参与主体的守法意识、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形成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环境。
《通知》重点围绕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3个方面,列出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禁止事项”共15项管理内容,包括严禁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违反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等要求,降低高标准农田设计标准;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有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等。
为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通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采购、评估评审等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应当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程序将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针对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限制其进入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对监督检查发现、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等并经查实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暂停安排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记者 张培奇 范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