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底,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议书》签订工作顺利完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所在县(市)及保种主体单位就全省地方畜禽品种共签订保种协议32份。
此次协议签订工作,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政府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属地管理责任和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建设和管理、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和使用的新要求,对我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继续坚持畜禽遗传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定位,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加大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构建“一品一策”保护机制及多元化开发利用新格局,为建设现代种业强省、助推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