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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实验室管理守牢生物安全底线
2022-08-05   来源:局兽医科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6-7月份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2022年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调研检查工作。

专项调研和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县(市、区)自查和市级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质(批准或备案)、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实验活动开展、论文发表、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三废”处理及记录档案等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调研,并形成报告提交市局。市局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由兽医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按照不少于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总数30%的比例,对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平原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和调研。通过专项行动,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市9个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其中市疫控中心1个、县级疫控中心7个、平原示范区社会第三方实验室1个)全部达标,无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在此基础上,我市将持续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切实消除生物安全风险隐患,牢牢守住生物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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