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农业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长垣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农业农村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步落实“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长垣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领会服务型执法的理念和内涵,科学制定工作措施,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
会议要求,一是要转变观念,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要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创新管理模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把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监管新模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要改进执法方式,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构建和谐执法关系。要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作用,指导行政服务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相得益彰。三是要推进文明执法、树立服务型执法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明执法意识,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