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2022年11月15日—2023年3月15日)保暖保供工作,推动全市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现倡议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克时艰,为节能降耗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公共机构率先垂范
落实《新乡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空调采暖温度设置不高于20℃,除必要的通风换气外,空调运行期间原则上不应开窗。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闭电灯,切断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电源,坚决杜绝“无人灯”“白昼灯”“长明灯”。合理安排电梯停靠楼层和开启数量,3层以下(含3层)倡导步行,不乘坐电梯。
二、工业企业科学用电
各工业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周期,主动避峰、错峰生产,让电于民。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积极实施节能改造,有序使用高耗能设备,避免设备空载运行。规范使用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设施,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尽量节约电量用于生产环节。
三、科学安排公共照明
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关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室外景观灯,压缩公园、广场、景区、商业门面、楼体美化等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照明,减少亮灯时间和数量。室外广告灯、电子屏等宜全部关闭。合理安排功能照明开、关灯时间,鼓励在用电高峰期“隔位开启、减半开启”。
四、商业场所合理用电
提倡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场所在用电高峰时段自觉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照明灯具,缩短广告灯、景观灯照明时间,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电器,努力提高员工节约用电意识,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人走灯灭”。
五、居民用户节约用电
主动减少使用取暖器、空调、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鼓励错峰使用。使用时宜采用节能模式、低功率档位,避免频繁启停。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按需开启室内照明灯,出门随手关闭电灯、拔掉电源。对电视机、电暖器、饮水机等家用电器,做到随手关闭、人走电断,避免长时间待机耗电。
六、鼓励新能源电动汽车错峰用电
鼓励家用电动汽车、电动公交车、电动货车、景区电瓶车、市政环卫电动车等进行错峰充电,充电时间尽量避开每日10:00—14:30、18:00—22:00等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
节约是美德,是文明,也是理念。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绿色用电,共同参与节能降耗、绿色低碳行动,用实际行动争当节能降碳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