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一时方便
实则贻害无穷
请勿让生命通道“瘦身”
一非机动车车棚突发火灾
情况紧急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 消防通道被路边违停车辆占用 消防车被堵在路口 阻碍了救援设备 深入火灾现场开展灭火工作 消防员侦查得知 消防车停车位置 距离火点100多米 为尽快扑灭火势 消防员立即连接5盘水带 进入火场展开救援 所幸及时将明火扑灭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车通道被占 影响灭火救援的事件 仍时有发生
2023年1日,河南南阳 某小区突发火灾 消防员赶赴现场扑救 因小区门口的消防通道 被绿化台拦住 只得先派出部分消防员 跑步前往灭火
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
相关法规明确规定
禁止占用、堵塞
违者严惩!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