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河南省农畜水产品检验技术研究院专家组一行三人,对我市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市、县渔政人员陪同抽检。
抽检组到原阳县大宇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原阳县陡门乡时江水产养殖厂、原阳县海晟农牧专业合作社、原阳县陡门乡奇科草鱼养殖场四家养殖企业,现场共抽取了草鱼、鮰鱼、鳙鱼、鲤鱼、鲢鱼5个品种,10个批次,严格按照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程序进行现场随机采样、打包,经现场渔政执法人员和养殖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封存。本次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恩诺沙星、地西泮等水产品禁限用药物。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在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本次抽检将有效增强我市渔业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助于养殖生产环节用药标准化、规范化。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水产品产地安全风险监管力度,防范不合格产品上市,全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