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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湖北​一厂房发生火灾,两人被拘!
2024-03-19   来源:河南消防

2024年1月28日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

一公司厂房发生火灾

火灾造成该公司生产车间

外墙彩钢瓦、PPH管道、捕沐器

 PP丝网、鲍尔环填料等物品烧损

直接财产损失4万多元





经调查

起火原因系石某、王某二人

在该公司生产车间窑炉尾气改造工程

施工现场进行电焊作业过程中

高温焊渣飞溅引燃窑炉尾气管道

捕沐器内可燃填充材料鲍尔环引发火灾

石某、王某的行为

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3月7日

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公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违法行为人石某、王某两人

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电焊、气割是一项明火作业

作业过程中的温度可高达上千度

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

若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电气焊属于特种作业

从业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培训

且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

牢记焊接作业安全知识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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