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灾
4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719.25万元
近期,经江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九龙灯具厂总经理朱某平、原负责人朱某海(朱某平父亲)、违章吸烟引发火灾的员工蒋某磊和陈某钦共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决已生效。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30日
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九龙路98号的
九龙灯具厂发生火灾
导致4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719.25万元
九龙灯具厂成立于1994年3月7日,主要从事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灯具等塑料制品、模具的制造加工,共有员工120余人。
火灾事故发生前,九龙灯具厂占地面积约23亩,有13栋建筑,总面积约22896平方米。其中4栋为砖混结构,3栋为砖混、钢结构混合形式,6栋为钢结构,建筑之间连成一片,形成“口袋工厂”,且绝大部分为违法建筑,无相关审批手续。有关部门曾对九龙灯具厂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但企业未整改。
起火建筑为4号钢结构仓库,由朱某海于2018年投资建设。在没有专业设计图纸和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前提下,朱某海聘请无资质施工队建造4号仓库,且至发生事故时,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手续。
2022年5月30日中午,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员工在4号仓库五楼抽烟引发火灾。企业主要负责人朱某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救火。最终4号仓库整体过火并坍塌,导致从企业不同区域前往4号仓库参与火灾扑救的4名员工在火灾中死亡。
此次火灾事故
我们应看到的不仅仅是判罚
更希望各企业看到事故背后的漏洞
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