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13时许
湖南省常德市
两名男童在一厂房门口玩耍时
先后三次点燃了火源
导致厂房发生火灾
他们用砖块将火堆砸灭
但显然没有意识到玩火的危险性
接着,他们拖出一纸箱
后又在不远处点燃第三堆火
监控画面显示
仅过了10分钟后
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
经过一个多小时紧急处置
事发当天
两位孩子的爷爷前来厂区送货
由于正值假期
无人照看孩子们
爷爷脱下的外套口袋里有打火机
出于好奇和调皮
他们悄悄拿走了打火机并开始玩火
被烧毁的货物损失大概在两千元左右
具体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监护人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教育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