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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防患于“未燃” 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墙”——致全省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2024-06-05   来源:河南消防

广大城乡居民:

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一住宅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火灾原因系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着火引起,伤亡惨痛、教训深刻。就我省而言,电动自行车火灾也呈现多发态势,且逐年上升。据统计,2022年1月至今,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577起,直接财产损失约1753.8万元,造成8人死亡。
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全国、全省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请您做消防安全的支持者和参与者,从自身做起,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电动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请您购买合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属CCC强制性认证产品,为了您的骑行安全,请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购买时请仔细查看整车相关信息(包括整车编码、电机编码、电池类型、电池容量、电池型号等)是否与合格证明一致,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由生产厂家随车配送齐全。
请您拒绝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要主动拒绝非法改装行为,切勿私自更换蓄电池类型、更换超大容量蓄电池等,避免因非法改装引发安全事故。
请您不要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居住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道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也不要携带蓄电池入户充电及“飞线”充电。因为电动自行车车体大部分由可燃材料制成,如果在停放或充电过程中着火,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如果您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飞线”充电,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请拨打“12345”免费电话投诉举报或通知建筑管理单位。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筑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墙”。衷心祝愿每一位居民朋友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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