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
湖南省汉寿县公安局拘留所门口
胡某武对自己的同案人刘某秋、姚某懊悔道:
“回想起两个多月前,
一个原本看似简单的拆除任务,
却因我们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最终演变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这次老板损失了40多万,罚了4万,我们被关了10天,害人又害己,这种蠢事以后再也不能干了
4月1日
常德汉寿县太子庙镇
兴荣再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老板
找到刘某秋、姚某
请托两人拆除公司废弃的铁棚
刘某秋、姚某在接受请托后
在明知胡某武没有特种作业证的情况下
仍然让其对废弃铁棚进行切割拆解
施工过程中
现场监工的刘某秋、姚某
和施工作业人胡某武
均未对氧割现场
采取火灾防范措施
导致焊枪溅出的火星和焊渣
掉落到废弃铁棚旁边的厂房内塑料上
由此引发火灾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元
火势被扑灭后,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过深入调查认定:刘某秋、姚某和胡某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将案件移交到汉寿县公安局汉寿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刘某秋、姚某和胡某武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火灾调查过程中,火灾调查员还发现兴荣再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号、2号车间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电气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火花
看似微弱 但危险性极大
容易引燃周边物品引发火灾
特别是厂房、仓库等处
火灾风险性极高
稍有不慎后果将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