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有关社会机构: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推动市级政务服务下沉至市辖区,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在保留市级办理渠道的同时,采用委托各区农业农村部门经办窗口负责下沉事项受理的形式,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城区内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结合我市实际,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市辖区受理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将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初审、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等16项市级经办服务事项(详见《“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全面下沉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从2024年10月18日起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区经办网点详见《各市、区农业农村局下沉事项经办服务网点地址》)全面承接现场业务受理,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特此公告!
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序号 | 基本目录事项类型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省、市、县 |
2 | 行政许可 |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初审 | 市、县 |
3 | 行政许可 |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 | 市、县 |
4 | 行政许可 |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 市、县 |
5 | 行政许可 |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复验换发) | 市、县 |
6 | 行政许可 |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 | 市、县 |
7 | 行政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设立) | 省、市、县 |
8 | 行政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复验换发) | 省、市、县 |
9 | 行政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变更) | 省、市、县 |
10 | 行政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注销) | 省、市、县 |
11 | 行政许可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市、县 |
12 | 行政许可 | 生猪定点屠宰场变更(法人、名称)审查 | 市、县 |
13 | 其他行政权力 | 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 | 省、市、县 |
14 | 其他行政权力 | 植物检疫备案 | 省、市、县 |
15 | 其他行政权力 | 产地检疫 | 省、市、县 |
16 | 其他行政权力 |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备案 | 市、县 |
二、市、区农业农村局下沉事项经办服务网点地址
(一)咨询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0373-3077117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690611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069658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2066351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918993
(二)办理地址和时间
市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商事登记办理区综合窗口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西街街道平原路398号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牧野区新二街366号牧野区政务服务大厅(7号综合窗口)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 新乡市解放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综合窗口)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凤泉区新乡市凤泉区耿黄大道121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