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农田机井建设管理“六有”机制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省级要求,我市对高标准农田建成设施开展全面专项整治工作。为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市农业农村局以机井为切入点,结合工作管理薄弱点、农民群众关注点、机井建管困难点,全面梳理六类常见问题,制定“六有”整改标准,制度化、标准化推动农田灌溉机井建设、运行、管护等方面问题清仓见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标志性成果,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二、主要内容
我市农田灌溉机井保有量达7万余眼,井灌是我市农业生产灌溉的主要方式,做好农田机井建设管理,确保农田机井长久发挥效益,是我市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关键举措,也是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日常群众反映和工作调研,梳理我市农田机井常见6类问题:机井不出水、机井不通电、配套不完善、管护不到位、经费不落实、监督不及时。
为坚决纠治农田灌溉机井方面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标准,制度化、标准化开展机井问题全面整改工作,制定机井“六有”机制。一是有水。使用年限内机井出水量能够满足日常灌溉需要,灌溉保证率达到设计要求,干旱天气情况下能够稳定出水。二是有电。机井高压设施、低压线路能够正常通电,电机、电表等设施齐全能够正常使用。三是有配套。机井井房、出水口保护罩等简单实用、经久耐用,水泵质量达标,型号和功率大小符合群众实际需求,建立备品备件库,设备损毁能够及时更换。四是有管护。“一长两员”能够较好履行管护职责,人员信息、维修电话、投诉电话张贴到醒目位置,第三方机构服务长期有效。五是有经费。管护资金足额保障到位,设施维修费用能够及时支付,市场化机制管护费用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六是有监督。管护人员定期开展机井设施巡查检修,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反映问题能够快速有效解决,问责追责体系完备。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机井建设管理。严把设计关、施工关、材料关和验收关,完善机井设计建设标准,盯紧隐蔽工程、关键环节,机井建成后能够长期使用、水源水量稳定。能够使用的老井和群众自建井逐步完善电力、水泵等配套设备。小问题立行立改,废弃机井按程序封盖填埋,整改难度大的通过实施机井提质增效工程,2年内基本整改到位。完善农民群众建前、建中、建后全过程监督机制。
(二)保障日常管护经费。省级管护奖补资金实行资金专项调拨,杜绝挤占挪用。县级可在年度项目地方投入资金中按不高于1.5%比例提取管护资金,重点用于机井工程管护。县级预算安排管护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配齐配强管护队伍。建立健全“一长两员”管护队伍、应急管护队伍和专业维修队伍“三支队伍”,定期巡井检修,每年4月开展“排查周”、11月开展“管护月”活动,集中排查检修问题机井设施。
(四)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开通省市县三级管护专线电话,在全省农田机井醒目位置张贴公示,由专职机构受理,实行“受理+转办+处置+反馈”机制,高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问题处理情况。
(五)强化监督考核评价。建立机井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出现大面积机井工程质量问题的参建单位,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3年内禁止参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数字化监管手段应用,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物联网监测等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对问题机井整改不到位、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县,暂停安排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对执行不力、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等问题严重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追责。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