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农业(2026)第8期(总第2584期):柔性执法显温度 优化营商促发展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践行服务型执法护航涉农经营主体
近日,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办结一起宠物饲料标签违规案,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管与帮扶同行的理念,以柔性执法、审慎监管践行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切实优化涉农领域营商环境,赢得经营主体认可。
2026年3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宠物用品店销售的宠物零食标签不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实,该店销售的两款宠物饲料标签存在违规情形,违反《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该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系初次违法,且违规原因系对宠物饲料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无主观恶意,同时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结合当事人及时整改情节,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步开展普法教育与行政指导。
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摒弃“以罚代管”,主动上门指导经营者修改完善产品标签,讲解宠物饲料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其理清合规经营要点,从源头杜绝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从责令整改、跟踪核查,到普法指导、柔性处置,全程彰显执法温度,既守住了质量安全监管底线,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个体经营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
近年来,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执法全过程,大力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注重执法普法融合、监管服务并举,以有力度、有温度的执法举措,为全市涉农经营主体营造宽松、有序、法治化的经营环境,切实助力涉农市场主体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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