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农业(2026)第10期(总第2586期):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互联网农药经营秩序集中整治筑牢农业生产用药安全防线
为全面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稳定和广大农户切身利益,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农药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4月3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农药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当前,互联网农药经营在便利农户采购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我市互联网农药经营主体数量较多、监管任务繁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严格对标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全市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渠道农药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三大重点任务,推动整治行动落地见效。一是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聚焦经营资质备案与登记、许可证信息公示、产品标签一致性、禁限用农药销售、违规捆绑销售、假劣农药销售六大关键环节,严查未备案、无证经营、线上线下标签不符、网络销售禁限用农药、以 “小麦一喷三防套餐”“果树全年管理包” 等形式违规捆绑销售、销售假劣农药等行为,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治无盲区。二是强化经营服务规范指导。针对预设套餐捆绑销售、未开展田间病虫害诊断等违规行为,强化法规政策宣传与培训指导,组织经营主体与基层监管人员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开展“农药安全进乡村”活动,普及禁限用农药知识与识假辨劣技巧;全面推进农药经营电子台账规范使用,确保100%建立台账、100%规范使用、100%录入系统,实现农药进销存全程可追溯。三是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责任。对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查实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公开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营造守法经营、严格监管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部署推进,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衔接,形成整治合力;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健全备案、监测、抽查、执法闭环管理,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常态化、规范化。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平台管理责任、经营主体主体责任,多渠道普及监管法规与安全用药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全力守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