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新乡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信息服务
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农田水利设施智慧管护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采购“新乡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信息服务”,欢迎有意向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新乡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信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是提供高标准农田灌溉机井、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支持。主要包括GIS地图、管护人员分级管理、机井和沟渠分类分级管理、全过程闭环管护管理、小程序端、Web端(管理端)、云服务器等。
二是提供后期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基于农田水利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有效运行需求,提供相关功能优化、漏洞修复、数据异常或系统故障处理、云空间服务等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预算金额
财政资金,总额25万元。
四、质量要求
1.系统性能。运行稳定安全,支持7×24小时服务。GIS地图、分级管理、闭环管护等功能完备,界面友好,操作响应迅速。
2.数据安全。提供清晰的数据录入、审核、更新与维护机制。历史数据可追溯,变更记录可查询。系统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与一致性。
3.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标准。
五、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经营范围包含信息技术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业务相关的内容。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公司负责人”。分(支)公司(机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总公司法人的授权书。
六、采购方式
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七、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单位可于2026年元月5日下午6时前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
2.获取磋商文件。报名后,请电话联系市农业农村局,获取磋商文件。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元月6日上午9:00在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新二街358号)八楼会议室开标。
4.开标提交资料。企业资质及信用资料、承担信息系统服务的相关业绩资料、新乡市农田水利设施信息服务及其配套方案等,以上资料一式五份。
联系人及电话:赵倩 0373-2851012 18638318835
电子邮箱:xxncjntk@126.com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