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朋友们: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4号)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全面施行,这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共同推进制度落地、营造良好氛围,筑牢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防线,我们向全市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法律法规的“明白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明确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是法定义务,更是我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公开承诺和对消费者健康的郑重保证。让我们增强法治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争当合格证管理的“践行者”,规范实施各项要求。
生产者(企业、合作社):请对生产的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规定品类,依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在上市前按批次规范开具合格证,做到信息真实、随货附证。鼓励使用电子合格证。
收购者(单位、个人):请在收购、接收农产品时,主动收取、保存合格证,对无证产品,应拒绝收购或接收。混装、分装后销售的,应重新开具合格证。
销售者(网络平台销售):请在网络平台销售页面显著位置展示相关农产品的合格证,让“亮证”成为新常态。
三、争当质量安全的“守护者”,筑牢全程管控防线。
合格证背后是过硬的质量管控能力。让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执行用药规定,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完善生产记录,加强全程管控,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确保出具的每一份承诺都经得起检验。
四、争当行业新风的“引领者”,共建诚信经营生态。
一张合格证,就是一份沉甸甸的信誉。让我们共同抵制虚假开具、信息不实等行为,主动亮证经营,以诚信赢得市场、以质量树立品牌,助力优质农产品拓宽市场、提升价值,共同营造守法、诚信、透明的行业生态。
五、争当产业发展的“促进者”,赋能乡村振兴大局。
合格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身份证”,也是优质优价的“通行证”。让我们积极推动合格证与品牌建设、追溯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新乡农产品整体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朋友们,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长远之策。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以《办法》实施为契机,主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将合格证作为我们产品走向市场的靓丽名片,携手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坚固防线,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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