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公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服务电话
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市、县两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服务电话予以公布。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冬季)/15:00-18:30(夏秋季)。
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市、县两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服务电话予以公布。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冬季)/15:00-18:30(夏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