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突破2000万人,其中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500万人。那么,什么样的农民可称为新型职业农民?其发展现状如何,又该如何培育和扶持呢?
新型职业农民“新”在何处?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主动适应农业现代化生产和产业发展需要,主要依靠农业及相关产业经营获得收入、以务农为职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不仅包括青壮年农民,还包括农机大户、农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多方主体。
对比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新”在以下几点:
1.新的农业经营、农业专业化服务、农业管理的主体,既要懂经营,又要懂管理,还要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2.是农业新知识的掌握者和传播者,只有广泛掌握生物科技、计算科学、现代管理等知识,才能提高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是新技术、新品种、新技能的使用者和发明者。没有新的技术装备武装现代农业,就难以实现规模经济,而没有新的优良品种被培育推广,市场竞争力就难以提高。
4.是现代农业新业态的创新者。新型职业农民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联结为一体,将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农村生态旅游融为一体,使农业成为集种养、旅游、教育等于一体的多功能新业态。
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要看能力素质
很多农民朋友反馈,比起现有的农民,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率先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概率更大。他们对家乡有着固有的眷恋,加上在外地学习和闯荡的经历,有助于把好的经验带回家。但能否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还是取决于是否具备新型职业农民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必然瞄准在乡务农农民的培育,但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一手抓培育、一手抓引入。
与小农户是先驱与带动的关系
新型职业农民与小农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中,如何保证农户利益不受侵害?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安录说,我国的人地关系、城乡结构、农村社会形态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规模经营与分散经营、小农户与新型职业农民会共同存在。新型职业农民与小农户的利益并不存在结构性矛盾,二者是可以共存、互补的。
首先,新型职业农民的科学经营、管理模式和由此带来的高收益,可以为小农户提供示范与借鉴。其次,小农户可以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的高质量专业技能服务,解决自身在农忙季劳力和技术不足的问题。再次,小农户可以学习新型职业农民的精细化管理、特色农产品培育和种植等,提高生产效率。最后,小农户可以通过契约、农业保险等防范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