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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又见“巧克力”毒品!
发布时间:2022-11-19 信息来源:中国禁毒

 近日,广东韶关市新丰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新型毒品“巧克力”案,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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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某受他人指使,驾驶汽车两次前往某快递包裹取件点领取涉毒“巧克力”包裹。2022年5月26日,公安民警将在某快递网点取件的曾某抓获,随后在其取得的快递包裹中搜查出144颗用锡纸包装的涉毒“巧克力”。经鉴定,其中121颗涉毒“巧克力”抽样检出毒品成分。被告人曾某以贩卖为目的,从他人处购买16颗涉毒“巧克力”,将其中6颗涉毒“巧克力”分两次贩卖给李某吸食,剩下的10颗涉毒“巧克力”存放在其家中。经鉴定,涉毒“巧克力”检出苯丙胺成分。
  被告人潘某以贩卖为目的,花了4000元从他人处购买10颗涉毒“巧克力”,存放在其家中准备贩卖。经鉴定,涉毒“巧克力”检出苯丙胺成分。

  新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潘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两被告人有认罪认罚的情节,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法官介绍,近年来,毒品交易形式日趋隐蔽,犯罪分子会通过网络、快递寄送、跨地区邮寄毒品等方式实施毒品犯罪,甚至为了逃避打击将毒品伪装成饮料、零食等,在KTV、酒吧、会所等休闲娱乐场所贩卖。法官提醒,毒品经过“乔装打扮”,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广大群众要保持警惕,切勿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烟、酒、饮料、零食小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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