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乡振〔2023〕81号)等文件精神,在各县(市、区)评选推荐基础上,经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文旅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等9家单位评审复核,拟认定长垣市蔡永峰等10人为市级乡村工匠。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5月22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实名向新乡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推荐乡村工匠,共同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0373-2177359
附件:新乡市第三批市级乡村工匠拟认定名单
新乡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
2025年5月14日